貫徹執行國家、省、市財政金融方針、政策,組織編報全區財政預算、決算,組織年度財政預算執行;管理各項財政收入、財政支出,組織制定全區財政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;負責擬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,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和上級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,工程預決算審核,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工程竣工驗收、資產移交;擬定有關政府采購規章制度,執行、監督政府采取預算,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進行監督考核;負責管委會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、基礎設施資產和國有產權收入的監管,建立國有資產管理體系;負責全區會計的監督、培訓與管理工作;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;擬訂改善我區金融發展環境、促進全區金融業發展的政策措施,承擔與各類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工作;開展地方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工作,維護地區金融穩定;完善出資人監督體系,依法依規監管國企資產,強化監管企業的領導班子建設。